泸州市 手机版职工手机版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手机版职工手机版待遇申领。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手机版187法》;
2.《手机版和手机版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手机版规定办理手机版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手机版》(劳社部发〔1999〕8号);
3.《四川省手机版和手机版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手机版职工基本手机版制度实施办法>的手机版》(川劳社发〔2006〕17号);
4.《四川省手机版和手机版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手机版职工基本手机版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手机版》(川劳社发〔2006〕18号)。
四、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是否网办
是。
六、服务对象
非法人手机版、手机版法人、自然人。
七、申请条件
职工、个体参保手机版应按手机版和省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手机版金: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手机版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手机版金年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八、申请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或者手机版卡;
申领人人事档案(如档案寄存在市手机版局的可致电市人力资源城北市场提取,联系电话:2513463;无单位工作经历的无需提供);
增发类相关材料(如:独子证;1996年以前省级以上劳模证书;高级职称评聘证书;手机版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证书;省科技成果奖和手机版规定的科技进步奖证书等;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手机版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手机版书;
3.审核:办理手机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4.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告知办理结果,不符合条件的,由办理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实施主体
泸州市手机版187事业管理局。
九、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手机版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办理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街道-2号,详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0-3197317;窗口咨询方式: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泸州市人民手机版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0-12345,0830-3114601,;窗口投诉: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泸州市人民手机版政务服务中心2楼督察科。
来源:泸州市手机版187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1-03-31